各位同學:
依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财〔2018〕16号)》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就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和認定範圍
1.學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均可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
2.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需要修改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的,可以重新提交申請。
3.按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每學年進行一次”的工作原則,本學年認定對象既包括今年提交認定申請的學生,也包括往年已經确定認定等級的學生。
二、 工作程序
1.學院将成立認定工作組,負責本單位認定的具體組織審核工作。認定工作組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為組長,班主任代表、輔導員代表等相關人員參加。年級(專業或班級)成立認定評議小組,在認定工作組的領導下,開展民主評議工作,成員包括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等。
2.各位同學(包括2020級新生)請在10月15日前完成以下内容,紙質版提交至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宇航大樓502):
(1)在線填寫申請并打印,操作參見附件2。
(2)在申請表上簽字,連同有效證明材料一并交給學院或書院。
說明:2020級新生已經在迎新系統“綠色通道”填寫過信息的,需要補充和修改相關信息,并提交申請。
(3)注:今年首次申請認定學生及申請重新認定學生需提交紙質版申請表,往年已認定學生無需再提交紙質版申請表。
3.學院認定評議小組,将在10月19日前完成以下内容:
(1)開展民主評議,确定申請人的認定等級,并核實國家助學金申請情況。
(2)在學生的申請表(樣表參考附件4)“基層民主評議”一欄,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如果學生不申請國家助學金,請在表中備注理由,輔導員簽字。
三、工作要求
1.學院評定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要求學生如實提供家庭經濟情況,如發現惡意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學校将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和已獲得的相關資助,并追回資助資金。
2.學院要認真參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供的重點保障人群名單,特别關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可采取家訪、個别訪談、大數據分析、量化評估、民主評議等方法提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準度,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學校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複核和動态調整機制,會及時回應有關認定結果的異議。
伟德客户端學生工作辦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