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依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财〔2018〕16号)》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就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範圍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對象:
(1)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全日制研究生。
注:往年已經通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無須重新提交申請。如修改認定等級,須重新提交申請。
(2)中央下發重點保障人群名單中所列學生。
2.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對象:
通過全國統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預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
二、各單位工作程序
1.成立兩級認定組織
各單位須成立兩級認定組織,一是認定工作組,負責本單位認定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并确保各項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成員包括班主任代表、輔導員代表等相關人員。二是認定評議小組,在年級、專業或班級内成立均可,在本單位認定工作組的領導下開展民主評議工作,成員包括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等。
2.組織學生個人申請
學生須在9月27日20點前,線上申請并在線打印申請表(操作參見附件1),紙質版簽字後連同有效證明材料一并交給輔導員(宇航大樓502)。
注:如發現有惡意提供虛假信息的情況,一經核實,學校要及時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和已獲得的相關資助,并追回資助資金。
3.組織基層民主評議
認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開展民主評議。
4.組織審核公示并上報
認定工作組審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和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情況,公示3個工作日。
三、學校審核程序
1.學生資助業務室在線複核
2.學校公示
學生服務中心網站“校内公示”一欄中公示家庭經濟困難等級和本科生國家助學金檔次,公示5個工作日。
3.學校審批
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建立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及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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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